食品工作计划

时间:2021-08-08 17:39:44 点击: 工作计划

食品工作计划四篇

  时间过得太快,让人猝不及防,我们的工作又进入新的阶段,为了在工作中有更好的成长,一起对今后的学习做个计划吧。计划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食品工作计划4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食品工作计划四篇

食品工作计划 篇1

  指导思想:

  食品卫生安全是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于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是维护幼儿园和社会稳定的大事。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规定》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幼儿园卫生工作条例》、《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幼儿园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意见》等法律法规,以预防和遏止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努力营造幼儿园食品放心消费的环境为目标,坚持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围绕"幼儿园为学生着想,教育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固树立"师生生命健康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普遍建立和健全食品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从根本上增强教育系统防范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教育教学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特制定本计划。

  一、加强领导

  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幼儿园要切实加强领导,提高师生对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认识,从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幼儿园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行和长期性。幼儿园制订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专门机构、专人负责,切实加强对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管理;成立了由一把手总负责的学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组织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在全校范围内形成有效的食品卫生安全网络。

  二、明确职责

  (一)幼儿园分管副园长应当履行的职责如下: 1.加强对幼儿园的食品卫生工作的行政管理。幼儿园分管副园长与幼儿园食堂管理员签订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每学期会同校委会组织一至两次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并做好学生课营养餐、饮用水及其他方面的幼儿园食品卫生的管理和督查。 2.幼儿园食品安全的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实施食品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并做好必要的考核记录。 3.加强幼儿园食堂及饮用水等基础设施建设,使其达到卫生要求,并与幼儿园招生规模相适应。幼儿园食堂及饮用水等基础设施达不到卫生要求或与办学规模不相适应的,要责令其限期整改。 4.督促落实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度和食品卫生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5.开展健康教育,普及学生食品卫生安全知识,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

  (二)幼儿园应当履行的职责如下: 1.幼儿园定期召开食品卫生安全专题会议,每月检查幼儿园食堂、饮食店、商店食品及饮用水卫生安全,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达不到卫生基本要求的要坚决予以关闭。同时要做好四个“备案”:一是层次的检查和自查工作都要有检查记录备案;二是发现安全隐患要有整改记录备案;三是出现食物中毒要有处理意见记录备案;四是要制定饮食卫生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备案。 2.幼儿园食堂应坚持“服务师生,保本微利”的原则,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3.幼儿园要加强饮用水的卫生管理,必须向学生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和必要的洗手设施。幼儿园供水工作由专人监管,盛装学生饮用水的容器必须加盖加锁。 4.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要求接受食品卫生知识和卫生法律知识培训,并持有卫生监督部门指定医疗单位检查的健康证明。发现患有影响食品卫生安全疾病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疾病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5.幼儿园食堂物资实行准入制度,定点采购,并建立采购索证及验收制度。 6.开展健康教育,普及饮食卫生安全知识,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饮食卫

  生习惯。 7.加强食堂及饮用水源的安全保卫工作,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严防投毒事故的发生。 8.幼儿园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后,应当迅速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采取积极措施开展救助工作。

  三、具体措施

  建立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制度。一是建立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制度。学要指定专人负责包括食物中毒在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上报工作。发生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立即报告当地卫生、教育行政部门,同时全力配合抓好救治和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报告内容为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临床表现、已采取的措施、可疑食物、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等有关内容。二是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幼儿园应当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幼儿园应采取下列措施:(1)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立即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2)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4)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三是建立幼儿园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规定,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幼儿园和责任人追究责任。 2.检查各校食品卫生安全进销台帐,对每年度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对要整改的单位督促完成。 3.继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所有幼儿园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持证率达100%。 4.定期开展培训。定期开展对幼儿园卫生主管领导和幼儿园食堂负责人的卫生法律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

  四、主要工作:

  1,加强宣传,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培养师生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2,与卫生部门联合每季度对全市各级各类幼儿园食堂食品卫生进行一次检查

  3,暑假对全园后勤人员进行一次培训,提高后勤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

  4,幼儿园食堂食品卫生工作总结,评比

  五、,活动安排:

  二月份:安排布置幼儿园食堂食品卫生工作

  三月份:幼儿园食堂食品卫生检查

  四月份:幼儿园健康教育工作检查

  五~六月份:幼儿园食堂食品卫生第二次检查

  七~八月份:后勤工作人员培训

  九~十月份:幼儿园食堂食品卫生第三次检查

  十一~十二月份:年终检查,总结,评比

食品工作计划 篇2

  20xx年,稽查科将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省局、市局和县政府的工作要点安排,在局党组的领导和统一安排部署下,紧密围绕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的工作目标,以查处违反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特种设备、计量、生产许可证、认证认可等与质监职能相关法律法规的案件为工作重点,进一步提升执法水平,强化打假治劣的稽查职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地方经济的平稳和谐发展。稽查科工作计划如下:

  一、 加强企业产品质量监管,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

  1、认真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一是按照省局和市局的监督抽查计划,完成好对辖区内的食品、建材、农资、油气等产品的抽样任务。二是对监督抽查的产品有质量不合格和质量问题的,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及时进行查处,严格履行稽查职能。

  2、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要对一些区域性和经常性的重点违法问题进行严厉打击,按照上级部门的专项行动要求,认真组织计划,精心实施,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3、突出专案和大案要案的查处,对涉案货值金额巨大、性质恶劣、上级部门督办、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严格深入查处。一是要深化大案要案的组织方式和力度,严格工作程序。二是要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行业的查处力度,充分发挥惩办和警示效应,维护好行业的健康发展。三是对需要移送其他相关部门和上报上级部

  门重大案件及时移送和上报。

  二、确保“两个安全”,落实投诉举报

  1、确保食品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是质监稽查的重要工作职责和任务。稽查科的工作重点放在对两个安全的违法行为做到先知先觉,早发现,早整改,早查处上,力争在萌芽状态有效消除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两个安全”违法行为预防和纠正,使企业不敢有非分之想,侥幸心理,做到未雨绸缪。对已查实的违法行为,坚决按照相关《食品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查处。

  2、对受理的投诉举报认真落实,做到有报必查,对举报属实的违法行为予以查处,切实履行打假治劣的质监稽查职能。

  三、加强同相关部门的联系,案件办理规范,信息上报及时

  1、加强联系,对在案件办理过程当中所受理符合移送公安司法机关要求的案件要及时进行移送。在由其他部门牵头成立的相关专项行动中,积极加强同相关部门的联系和配合,对需要汇报地方政府或者其他部门的案件及时报告。

  2、案件办理程序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到每一个案子在办理的过程当中做到行政主体和客体合法,事实证据清楚。严格执行案件办理“四会一书”规定,规范制作案件文书。案件调查、取证、审理、告知、决定等每一个程序都合乎法律规定。

  3、及时上报各类执法信息和报表。对各类专项行动以及日常的月、季度、年度稽查工作及时统计和上报。在平时的稽查工作中认

  真收集工作材料,总结材料函盖政治业务学习心得、办案技巧心得、党风廉政心得等。

  四、加强自身建设,扩宽稽查思路,强化责任落实

  做好稽查工作需要通过不断的学习提升自身能力素质,强化责任感和危机感才能跟上时代的步伐,一是要认真学习和稽查工作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知识,二是学习上级部门和其他地区的先进稽查打假经验,三是落实案件承办主体责任,坚定不移的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实处,促进执法和服务的和谐发展。

  XX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科

食品工作计划 篇3

  一、周密部署,层层分解目标责任

  按照全省食品医院药品监管工作会议总体工作部署要求,我们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研究谋划全年工作,形成了年度工作要点,制发了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并以责任状的形式落实到相关单位(部门)和职能科室。一是通过召开全市食品医院药品监管工作年会,市政府与镇(办)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签定了食品医院药品安全责任状。二是镇(办)政府、职能部门与相关企业和村组签定了食品医院药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真正做到了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专班,有工作目标,有考核办法。三是细化工作任务,把全年监管任务和反腐倡廉工作分解到职能科室,明确了责任人和分管领导,并继续实行责任保证金制度和考核奖惩。与此同时,按照目标责任内容,各科室也相应制定了年度工作计划和月工作安排。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展开。

  二、精心组织,有序推进目标任务落实

  (一)认真推进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

  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在即,我局按照省政府办、省局、市政府要求,做到人心不散,履责不断,继续发挥政府“抓手”作用,食品安全综合监管一刻也没有放松。在市政府的直接领导下,我局认真组织实施《仙桃市XX年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各项工作成效显现。

  1、围绕“五个重点”,认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集中清查整顿和专项整治行动,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有了基本保障。以深入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清理销毁XX年问题奶粉、打击违法生产(加工)销售使用地沟油、节令食品市场、校园及周边食品质量安全等五大专项工作为重点,上半年集中组织了3次大规模的清查整顿行动,共检查食品及农资经营店1235家次,饲料经营户472家次,集贸农贸市场、超市54户次,食用油生产企业(包括小作坊)7家,经营及餐饮企业1686家(经营企业186家),一次性筷子加工作坊2家,奶粉抽样检验16批次,食用油抽样检验7个品规。从检查的情况看,我市食品市场除发现少量的“三无”地产品、家庭自产农副产品外,没发现XX年问题奶粉,没发现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违法生产销售使用地沟油等情况,全市食品安全总体情况良好。

  2、以深化食品安全示范市创建为切入点,扎实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区建设,进一步夯实了食品安全基础。

  继续开展食品安全示范乡镇、示范点创建工作;扎实推进仙桃市仙洪试验区食品安全示范区建设。为推动创建工作,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了工作,我局及工商、质监、卫生、农业等部门分工协作、分类指导、分片督办,示范乡镇及示范区创建活动正在稳步推进。

  与此同时,我局还利用“3.15”以及食品医院药品安全知识下乡活动,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法》、《湖北省医院药品管理条例》进农村、进社区宣传活动。上半年,已举办社区宣传咨询活动2次,发放宣传资料8000多份,接待4000余人次。医院药品安全知识进农村活动也在紧锣密鼓地运作中(医院药品安全影视宣传进农村因省文化厅有关部门安排疏忽,我市暂为空白,我局已在与省局办公室协商)。

  (二)把住“三大重点”,深入整顿规范医院药品市场秩序。

  1、以查案办案为重点,严厉打击医院药品医疗器械市场制假、售假、使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上半年,我局组织开展了医用氧生产使用、医院制剂及医院药品经营企业医院药品质量专项执法检查,共立案查处无证经营医疗器械案件4起,立案查处医院药品案件155起,其中无批准文号医院制剂案件2起,用工业氧冒充医用氧案件1起,共结案152起,结案率98。1%,执行罚没收入33万余元。查获风湿骨痛灵、哮喘灵胶囊等两个品种假药,货值金额800余元。受理群众投诉1起,核查属实1起;受理协查转办案件1起,均已办结回复,回复率100%。

  同时,我局还积极开展医院药品快速筛查、抽样检验工作。截止6月中旬,共筛查医院药品643批次,阳性筛出238批,已定性检验82批次,不合格34批次;完成医院药品抽样检验320批次,检出不合格医院药品69批次,其中国家基本药物专项检验86批次,不合格2批次;完成委托检验114批次,不合格8批,为稽查打假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

  2、以规范从业行为为重点,扎实开展涉药涉械产品质量监管工作。一是严格准入标准,做好医院药品经营准入和老企业换发证工作。上半年,新开办4家医院药品经营企业(全部在乡镇),核发《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16家(其中3家为单体经营店);换发《医院药品经营(零售)许可证》9家;组织认证和再认证26家,保证了医院药品经营企业“两证”齐全,合法经营。

食品工作计划 篇4

  食品安全工作是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经济持续发展,关系到党委、政府形象的民心工程。为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力度,强化食品安全意识,树立“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食品安全无小事的思想,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根据市食品安全会议精神,结合街道实际,制定**年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一、组织领导

  加强结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每季度定期组织召开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部署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及时传达和学习了市级开展食品专项整治活动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根据各个时间段食品安全情况,在“五一”、十一”、中秋、国庆等节日期间及重点节庆活动期间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食品专项整治工作。

  二、宣传教育工作

  (一)加强对《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开展行业诚信赦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工作。

  (二)进一步做好舆论宣传工作。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参与的社会监督和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方面的知识和食品放心工程的内容,认真抓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大张旗鼓宣传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典型,努力营造全社会参与监督食品安全的`良好工作氛围,增强人民群众食品消费的维权意识和责任意识。

  (三)各单位建立信息通报、发布制度,搭建信息共享平台。

  (四)公布举报电话,发动社会监督。引导和鼓励消费者,对制售假劣食品的行为和违法违规生产经营食品的行为进行举报,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发挥消费者协会和质量监督、食品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作用,加强食品行业自律性。

  三、工作重点和工作目标

  (一)工作重点

  **年整治和监管的重点是:以小作坊和无证照黑窝点、“三无”产品、瘦肉精、地沟油等为重点整治对象,抓好与群众息息相关的粮、肉、蔬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饮料、酒、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等重点品种的整治。在农产品种养植(殖)、生产、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和食品消费四个环节上加强日常监管。将监管的重点和中心下移,切实加强对分散在各社区、各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小加工作坊、小食品店、小饮食摊点的监管。

  (二)工作目标

  在巩固20xx年食品放心工程的基础上,进一步把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引向深入,加大依法行政的力度,突出整治重点环节和薄弱环节,使食品安全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

  l。严格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和有机食品认证与规范管理。农药残留平均合格率达到90%,饲料抽检合格率达到90%,水产品药物残留平均合格率达到95%,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率达到90%。

  2、取得营业执照达90%;食品从业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明达95%以上,对食品生产环节的监管覆盖率达85%以上。

  3、95%以上的批发零售市场设立12315投诉站点;基本建立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及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对食品流通、消费环节监督覆盖率达90%以上。

  4、全面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餐饮业、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达到90%以上;98%的餐饮店(馆)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齐备。

  5、街道推行生猪定点屠宰率达100%,定点屠宰检疫率达到100%,杜绝注水肉和病害肉上市。

  6、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整顿,对有制假劣迹和质量不稳定的企业进行重点监管和整治,加大对非法食品小作坊的打击力度,坚决依法取缔无营业执照、无卫生许可证、无生产许可证的小作坊,严厉查处无证照生产销售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面粉、肉类、儿童食品加工企业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做到基本消除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7、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街道设有专人负责食品安全工作,各居村设食品安全监督协管。

  8、积极探索食品安全信息体系建设步伐。

  9、逐步建立街道食品安全信息网络,构建部门单位信息平台,形成畅通的信息监测和通报网络体系,实现食品安全信息互联和资源共享,逐步形成统一、科学、高效的食品安全信息评估和预警体系

  10、全街道人民对食品消费的维权意识和满意度提高。

  四、措施落实

  (一)加大对农产品生产环节的整治力度

  1、抓好农产品污染源头治理。深入开展农药残留、禽畜产品违禁药物滥用,水产品药物残留专项整治,推广使用低残高效农药、兽药和无污染添加剂,规范种植、养殖行为。

  2、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继续实施对蔬菜农药残留、畜产品“瘦肉精”等污染和水产品药物污染和监测工作。

  (二)加强对食品生产和加工环节的整治

  1、突出抓好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整治。严厉查处粮、肉、蔬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酒、饮料、儿童食品和保健品等的制假、售假行为和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的违法行为,重点打击分散在自然村、监管薄弱和长期存在的食品销售点;取缔无证生产的小作坊,对有制假劣迹的质量不稳定的企业进行重点监管和整治,从严审查企业生产条件,督促企业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

  2、完善规章制度,强化日常监督。建立食品质量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通过巡查、回访、年审、监督抽查、强制检验等方式强化日常监管;进一步完善执法制度和假劣食品召回制度。

  3、开展食品卫生许可证专项整治。规范保健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面粉、熟肉制品、调味品、食品添加剂和饮料生产企业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的验收和监督,清理整顿无证和不符合卫生许可条件的企业。

  4、开展保健品专项整治。认真开展保健品清理工作;配合执法部门严厉打击未经审批生产销售保健品和非法添加药物成分的违法行为。

  (三)加大对食品流通环节的整治

  1、开展包装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重点对饮料、酒、奶制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豆制品、腌熏制品、调味品、罐头、食用油等包装食品加大质量监测力度,坚决查处一切影响恶劣的食品假标识、假包装、假商标案件。

  2、配合市级开展农产品及加工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检查,杜绝使用不合格食品原料、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加工的食品;销售病死肉、注水肉、私宰肉、未经检验检疫的各类肉品;使用甲醛、工业碱等有毒有害物质浸泡的水发制品;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和水果,非法使用保鲜剂加工的水果,劣质大米或用变质粮食加工的粮食制品。

  (四)抓好对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

  进一步扩大学校食堂和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范围,以控制食物中毒为重点,加强对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的监督管理,建立食堂中毒责任追究制度,开展联合监督检查,降低食物中毒风险;在大型、连锁经营餐饮业推广科学的食品安全卫生体系。开展对学校周边饮食群、小餐饮店的专项整治,取缔无证经营,消除卫生安全隐患。

  (五)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逐步推广食品生产企业经营档案,强化食品生产者的责任意识和信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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